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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08:06
“被告人向某伙同他人私自捕捉违禁鸟类,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赵家镇东溪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法官还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件为例,开展现场说法,向群众宣讲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作者:记者 何雯 摄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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