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绍兴市上虞区二孩、三孩租房补贴申请家庭公示(十八)》。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虞发改[2022]168号)通知精神,现就二孩、三孩租房补贴新申请家庭予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或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或直接来电、来访至我局保障性住房申请点(电话:82001217,地址:百官街道迎宾大道126号)反映。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2日
据《绍兴市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对属于无房户或现自有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且确有租房需求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实际租房(商品房)时,分别依申请发放每月8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助。
(内容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