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
“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
设在上虞杭州湾沿海湿地
世界环境日
6月5日
杭州湾湿地凭借着广阔的滩涂、
大片的芦苇荡与荒草地,
是候鸟迁徙线“中转站”上的重要一环,
每年有百余种珍稀野生鸟类在这里栖息迁飞。
邱忠海摄影作品
上虞的海涂是杭州湾湿地的重要组部分,是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和补给地,被称为鸟中“大熊猫”的世界濒危鸟类震旦鸦雀常年在这里生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白琵鹭、白枕鹤、小天鹅等珍稀鸟类也相继来到这里。2015年10月,还出现了世界鸟类红色保护名录列入极危物种的勺嘴鹬。
邱忠海摄影作品
然而,
个别财迷心窍的犯罪分子在利益的驱动诱惑下,
打起“抓鸟致富”的如意算盘,
他们通过用毒药、架设捕鸟网等方式,
窜入杭州湾沿海湿地对过往的候鸟张开“血盆大口”。
5月31日上午,区人民法院联合检察、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区野生鸟类保护者协会,在海涂二号闸建立“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捍卫生态安全的野生鸟类保护基地,这在全省是第一个。
区野生鸟类保护者协会会长邱忠海告诉记者,看到曾在镜头里跳跃的小生命被不法捕杀,让鸟类爱好者们十分痛心。在我区,不少像邱忠海这样的鸟类摄影爱好者自发成为了野生鸟类保护者,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拍摄,让爱鸟也成了他们的使命。“有了司法作后盾,我们保护野生鸟类更有信心了。”邱忠海感慨地说,相信会有更多人加入爱鸟护鸟的行列中。
近年来,
公安部门不断加大对沿海湿地的巡查力度,
重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2010年至今,
已累计在上虞海涂开展40余次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的专项行动,
共抓获60余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
这次设立“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旨在运用司法手段加强对野生鸟类多样性的保护。与此同时,我区还出台《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职能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探索无缝保护网络,并积极引导公众共同参与野生鸟类保护。
当天,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对一名非法狩猎的被告人郑某进行了开庭审理,吸引了周边的群众前来旁听。审判结束后,郑某还收到了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护鸟令》,并在《保护鸟类资源承诺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按照承诺,他将成为一名野鸟保护志愿者,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包括绝不从事一切有害鸟类安全的行为,积极参与爱鸟、护鸟法制宣传活动,以及检举、揭发破坏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狩猎案
“上虞的创新做法将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实现从猎捕到流通环节,从发动群防源头监控,到司法恢复,再到普法警示教育,从而探索建立起野生鸟类无缝保护网络。”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志说。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