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老人摔倒
扶?
还是不扶?
近日
绍兴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
用实际行动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12月25日下午
绍兴上虞一名老人在区消防救援大队
梁湖消防救援站门口摔倒
消防员们看到后飞奔过去
第一时间上前施救
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幸好老人身体无大碍
视频发布后
网友们纷纷为他们点赞
∨
遇见老人倒地,
“扶”或“不扶”
成为不少人的心头之惑
扶,怕遇到碰瓷被讹,
不扶,会变成见死不救的“恶人”
......
关爱老人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遇到类似情况,勇于“扶”、大胆“扶”、放心“扶”,相关法律是保护救助人权益的。
老人摔倒,扶不扶?
《民法典》为你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扶还是不扶
你,有答案了吗?
(越牛新闻综合百观新闻)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