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则人事任免通知。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胡朝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
胡朝英同志任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海同志任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26日局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1日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吴松华等同志职称聘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属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绍市交发〔2017〕88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聘任吴松华等2名同志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如下:
聘任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吴松华同志副高六级岗位;
聘任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肖永贤同志副高六级岗位。
上述同志聘任时间从2024年10月起计算。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日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秦琳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秦琳琳同志任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市汤浦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钢伟同志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市汤浦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柏明同志绍兴市曹娥江流域中心(绍兴市曹娥江大闸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1月13日
中共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同意陈璋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各处室:
根据绍市组干通〔2024〕24号文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陈璋同志任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关于徐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徐峰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行政许可科)科长职务;
金峰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政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冠军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技术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一枭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行政许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军波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池焕明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董超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顾洁烽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灌区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登嵩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佳辉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钡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雨欣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屠佳瑜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水政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舒滢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运行管理中心灌区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闫轲同志任绍兴市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景华龙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建设安监科(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科长职务;
免去许佳黛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邵雄伟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职务;
免去马炯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陶永莉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副所长(中层正职)职务;
免去杨正权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技术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俞金燕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俞国强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佳程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0月27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