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恒富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等404家企业:
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告知。若要求听证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发布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zj.gsxt.gov.cn/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
吊销(未注销)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详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人:郑志芳、徐文大 联系号码:89280873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上虞区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
(越牛新闻综合上虞日报)
作者: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