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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2000元,绍兴一地发布通告

2023-10-31 16:06

来源:

今天,上虞日报刊登一则《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秸秆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容易引发呼吸道等相关疾病,同时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险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杂荒草等。

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实行科学还田和离田高值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严禁露天焚烧。

绍兴市上虞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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