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电子抓拍设备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相应违法行为的车辆,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7日
(越牛新闻综合上虞公安)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