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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农房也发权证,还能用它融资贷款

2018-06-21 08:09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闲置农房激活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昨天上午,上虞区颁发三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据悉,这也是全国首批颁发的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

给双方吃下“定心丸”

尝得“头鲜”的是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因为看中丁宅乡上宅村发展乡村旅游的优质资源。今年初,该公司向袁兰娟、蔡志翔等3位村民租赁了他们空置的房屋,共计3幢近600平方米,用于开发休闲民宿。经过近半年的装修,几间立于青山绿水间的现代简约风格的小楼初具雏形,总计投入上百万元,预计7月初开业。

“这本证书为企业深耕民宿市场、制定长期战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总经理徐军告诉记者,证书上明确了租赁权的时长为20年,具有法定效力,打消了承租双方中途违约的顾虑,也使企业能够更加放心地投资经营。目前,公司已启动改造该村的其他10户闲置农房,它们都将被改建成民宿。

“没想到我们农村的房子也能租出去,而且一租就是20年。”袁兰娟几年前在上虞城区买了房,村里的房屋一直空置,将其出租后,她不仅可以每年获得租金,承租方还与其约定在获利后进行分红。

去年以来,上虞区启动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底,有效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累计达到1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融资抵押更方便

根据上虞区出台的《绍兴市上虞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试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凭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

“过去,农房承租人也可凭上虞区产权交易公司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向上虞农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因《交易鉴证书》无政策可依,仅凭此作为抵押担保,银行怕风险、有顾虑,缺乏金融支持的动力,牵制了闲置农房的进一步激活。”上虞区副区长胡宝荣说,“宅基地及房屋租赁权使用权证的颁发,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从而提高闲置农房的出租率、承租率,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变‘死资产’为‘活资产’,为乡村振兴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多举措推进农房激活

据了解,目前全市现有闲置农房总面积476万平方米,其中农户个人房屋396万平方米,村集体房屋80万平方米。根据计划,我市将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幢农村住房。到2020年,建立基本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加40%以上。

目前,我市已在柯桥、上虞两区的9个乡镇11个村先行试点。上虞区实行“产权交易公司+农宅经营服务站+农户”的运作模式。农户在农宅经营服务站进行委托登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农宅经营服务站与区产权交易公司签订委托交易合同,成交后由区产权交易公司出具交易鉴证书。柯桥区实施“统一收储、回购、返租、入股”的方法,对有意向出租的闲置农房,经农户自愿申请,村、镇联合审核,与村集体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给予相应的租金或分红。

作者: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劳益瑾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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