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系统功模表彰大会昨天在杭州举行,我市公安机关共有13个集体和30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荣获“全省模范公安局”称号,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梁晓丽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
据悉,全省仅5家单位获得“全省模范公安局”称号,上虞区公安分局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上虞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永潮在杭接受表彰。他说,近年来,上虞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活动为统领,创新推行“学最美警察、做最美警事、建最美警营、创最美警务”四个最美行动,有力确保了上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五年来,上虞区刑事治安警情、侵财警情连续年均下降15%以上。上虞区公安分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局”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被省人民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执法质量、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实现全省优秀“七连冠”,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二级英模郑先平,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二级英模姚阳潮,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十大警界先锋”孙建宇,公安部二级英模陆纪明等一批先进个人。
绍兴公安6位功模代表参加表彰大会。表彰大会上,省政府对“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侦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其中,绍兴公安有4个集体分别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有13个个人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诸暨市公安局副局长、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作为绍兴公安功模代表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作者:记者 范文忠 陈 波 通讯员 蔡 佳 宋煜富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