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道墟街道云里村的张师傅日前收到了11月份的低保补助金1415元。从今年7月起,张师傅每月能拿到这笔低保补助金,生活不再那么捉襟见肘。
张师傅一家四口人。妻子因患乳腺癌动了手术,在农村医保报销后,去年支出了医药费4万余元。小女儿还在上学。张师傅与大女儿每月尽管加起来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但仍入不敷出。按照此前的低保政策,张师傅家的人均收入水平,超过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没法纳入低保范畴,可他家实际可支配的收入已经远远低于低保线。
“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等,刚性支出已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成为事实上的贫困家庭,此前,这个群体成为社会救助制度无法顾及的‘夹心层’。”上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科长王志元说。
根据2016年的统计,上虞区共有城乡低保家庭6379户9695人,低保户每月可拿到低保金,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水电等日常支出也可得到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一系列救助和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了保民生、托底线的社会功能。
“但此前覆盖的困难家庭大部分为收入型的绝对贫困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家庭仅占5%左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支出型贫困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王志元说。
这个“夹心层”的现实困难如何解决?根据省厅低保提标扩面的要求,确保“一个都不掉队”,作为绍兴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试点单位,上虞区从去年起探索进一步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为特殊家庭的保障兜底。
今年5月初,《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出台,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都被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在原有的因病致贫基础上,我们还将补助类型扩大到突发灾害、子女就学等支出。同时,救助家庭与低保户享受同等的生活保障金和减免待遇。”上虞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7月,上虞区完成了首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截至10月底,上虞区已有123户375人被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累计发放补助金额50余万元。
作者:记者 杜静静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