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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泉”泽万家

生态补偿机制让千家万户喝上放心水

2020-08-17 07:3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汤浦水库。通讯员 章添恒 摄 

沿着会稽山脉向小舜江上游区域行走,可以看到许多条环绕在乡村周围的涓涓溪水,它们齐齐汇入小舜江汤浦水库这方“生命之泉”,润泽万家。

在嵊州市谷来镇联谊村,面对依村而过的双溪江,眼看着这条与小舜江息息相关的村间河道变得更加整洁清澈,村支书马乐兴显得十分高兴。

一周前,联谊村对河道进行了水面保洁、净化水质等工作,这是联谊村拿到今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后干的一件实事。马乐兴说:“今年村里共拿到12万元补偿金,光是整治这条河就花了7万多元,但大家觉得很值。”

2000年12月,我市发布《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办法》,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对汤浦水库的水环境保护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市对水源地生态环境要求更是逐年提高。4年之后,我市出台《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向保护区补偿75万元,专门针对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就此进入绍兴市民的“视野”。

“为了确保饮水质量,被划入一级保护区的需要村庄搬迁,被划入二级保护区的村庄无法在区域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有关经营活动,面对这些情况,低额度的补偿显然无济于事。”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市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原环境保护局)调研起草下,我市对原保护办法进行了首轮修订,在对保护区域进行调整的同时,从2010年开始,将生态补偿金提高到每年1000万元。

令人欣喜的是,我市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并未就此止步。当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衡量城市生活品质的“标尺”,作为我市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生态补偿机制启动了又一轮自我革新。

从去年开始,生态补偿金再次大幅提升。同时,为进一步凸显“谁受益、谁补偿”原则,补偿方式从市一级向区(市)一级的纵向补偿转向区(市)之间的横向补偿,每年通过收取地方财政和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及宁波慈溪市等受益地缴纳的资金,向前述保护区补偿7900万元。

除谷来镇外,包括柯桥区稽东镇、王坛镇、平水镇(含2019年并入的原王院乡、原竹溪乡)等水源保护区也都能领取这份新的“大红包”。

从75万到7900万,16年间,汤浦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金实现了百倍增长;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补偿2.69亿元。在相关配套政策下,各地通过合理利用手上的生态补偿金,实现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如今,平水江水库、南山水库、钦寸水库、长诏水库等均已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平水镇有关负责人说:“平水江水库的生态补偿金从去年的500万元增加到了600万元,这为我们开展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他也呼吁:美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在生态补偿机制的促进作用下,大家携手共保一方净水、共创美丽绍兴。

作者:记者 裘 玮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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