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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夺“大禹鼎”银鼎

2020-08-14 07:42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水乡治水再获殊荣。日前,省委省政府发文通报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榜单,绍兴市成功“打榜”,获得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大禹鼎”银鼎。

“大禹鼎”是我省“五水共治”最高奖,是检验治水成效的重要标准,自2014年起,每年授予一次。根据规定,前三次获得优秀荣誉称号的城市,被授予“大禹鼎”铜鼎;累计4~6次获得优秀荣誉称号的城市,被授予“大禹鼎”银鼎;累计7次及以上获得优秀荣誉称号的城市,被授予“大禹鼎”金鼎(目前省内还没有城市获得)。这次已经是我市第5次获得全省治水工作优秀市荣誉称号,也是继去年之后再夺“大禹鼎”银鼎。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五水共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治水战线再接再厉,拉高治水标杆,增强行动自觉,全面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等专项行动,治水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

全市46个乡镇(街道)、20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78个城镇居民小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建设美丽河湖18条(个),全部被命名为省级“美丽河湖”;全市解决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33.63万人,为年度任务的265%;以“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项目建设为载体,持续推进以“双十”防洪排涝项目为重点的强库、固堤、扩排等水利基础建设,全市累计完成“五水共治”投资91.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9%;进一步深化治水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省级试点,编制标准化管理的核心技术规范和网络培训教材,开发建设河湖长电子地图,开展河湖长多通融合试点,获得上级充分肯定;绍兴市治水办被水利部评为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先进单位。

随着城乡水环境不断改善,2019年度,我市“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群众满意度再提升,达到90.24分,实现“六连升”。

作者:记者 周国勇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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