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部局、总队《关于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8月3日下午,柯桥大队主动出击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曝光,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宣贯。
检查组先后抽查了润泽大院、香水湾、金汇大厦等高层民用建筑,重点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公司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瓶车充电、停放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个位置属于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区域,对人员疏散逃生很有影响,《浙江省消防条例》一直有规定,现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别对此项进行了强调和修改,下次复查再查到,最高将处罚10000。”大队执法人员对润泽大院的物业相关负责人说。在润泽大院,大队执法人员发现高层住宅楼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混乱,未见物业张贴各类“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提示内容,同时在消控室的检查中,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值班人员检查记录表登记不规范、责任意识差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执法人员要求相关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各物业消防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进行约谈。
大队邀请新闻媒体一同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宣贯。在采访环节,大队执法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主要包含的内容进行了现场解答,从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针对市民重点关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问题进行了着重讲解,结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危害,普及扑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基本常识。
作者:倪红萍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