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2月3日,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劳动村接连发生2起企业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12月15日,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工作组深入该村暗访,检查企业消防安全“十严禁、十必须”严管措施落实情况,惊讶的是,火灾的发生,丝毫未对该区域及生产企业起到警醒作用,暗访发现的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甚至触目惊心。
走进“金鑫化纤”厂区,暗访人员看到原本属于防火间距的位置,搭建了大面积钢结构的建(构)筑物,且堆放了大量的产品,作为丙类仓库使用,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该大型仓库内,只摆放了几具灭火器,在室内消火栓箱内虽配备了消防水带、水枪和消火栓把手,但实际上室内消火栓系统成了摆设。
随后,暗访人员发现厂区北侧一处通道上堆放了大量包装用的物件和可燃材料,使通道无法通行。抽查的一处大跨度仓库(成品仓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按国家标准增配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仓库内的灭火器过期,室内消防栓箱被遮挡,且还存放有两罐乙炔气体、一罐氧气、一大桶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在生产区域,看到一楼宣传栏上张贴着“防火巡查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然而,就在宣传栏对面,一扇防火门只剩下一个门框,防火门已不见踪影,从该生产区域整体抽查情况看,防火门几乎全部损坏,基本失去了防火分隔的功能。二楼部分区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功能性分割,应依法拆除。
“从上墙的制度来看,该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部门(分厂)每周、班组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内容明确。但从暗访情况来看,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落实形同虚设,譬如:厂区内随意搭建大面积钢结构的建(构)筑物,部分厂房擅自改为仓库,消防设施损坏率高,这些行为将导致消防车通道无法通行,火灾快速蔓延,人员不能及时有效疏散,后果不堪设想。”暗访人员告诉笔者,此次暗访情况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警示,第一时间函告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由市级挂牌督办。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以来,绍兴市高度重视,狠抓防控措施落实,尤其是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冬春期间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十严禁、十必须”严管措施》《绍兴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长效提升措施》,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下一步,绍兴市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防范措施落实,改善企业消防安全条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作者:余昌龙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