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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告

2025-03-25 09:53

来源:

一、标的基本情况

1.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65-2号商铺房屋二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标的建筑面积40.69㎡,标的位置:胜利东路265号一楼(香舍丽都商住楼中庭内),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标的实际出租面积以产权登记为准。

2.标的权证相关信息:绍房权证蕺山字第A0000045786号。

3.标的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标的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室内通水通电。地下室固定车位可包年租赁,月租金4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另付给该楼物业管理机构)。6.标的状态:空置。

7.此次交易仅为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二、交易条件

1.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二年,无装修免租期。

2.出租标的租赁底价22000元(首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3.租金支付要求:按年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一年一付,租金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5000元(不计利息)。 

5.租赁用途:意向方竞得标的后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不得经营有油烟、污水、异味排放及噪声作业等业态,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业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应根据租赁用途提前咨询有关职能部门,避免承租后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经营风险,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赔偿。                                         

6.意向方竞得标的后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此次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此次交易方式通过竞价比选方式进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发布租赁公告信息。

8.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修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意向承租方竞得并收房后应在附房外露台地面进行防水卷材更新或加强维修,确保屋面露台排水通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互联网、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相关单位规定按时间交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意向方竞得标的后,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报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装修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并符合消防部门监管要求。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意向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1.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305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5-88615883黄先生,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项目流拍,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比选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五、标的看样日期: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日下午5时整止。

绍兴传媒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作者: 编辑: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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