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审查核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确定2023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634家(其中新增219家,撤销94家),火灾高危单位70家,现予上报。
附件: 2023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汇总名单
作者: 编辑:陈文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审查核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确定2023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634家(其中新增219家,撤销94家),火灾高危单位70家,现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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