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欣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绍兴市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我大队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新欣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绍兴市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联系人:娄莹,联系电话:13605750823。
特此公示
绍兴市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6月15日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