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由消防机构依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审查核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确定2019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402家,火灾高危单位45家。
作者: 编辑:陈文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由消防机构依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审查核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确定2019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402家,火灾高危单位45家。
作者: 编辑:陈文华
越牛新闻客户端
越牛新闻微信
绍兴发布微信
越牛新闻微博
绍兴发布微博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