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当地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据新华社报道,5月21日习近平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回信提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希望“继续发挥志愿者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随着经济腾飞,城市大跨步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成为城市治理的难题,“垃圾围城”成为一种常态,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势在必行。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拉开了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新的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关系到千家万户,可以说是最贴近群众的工作之一,因此该项工作的动态往往会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从上海市实行干湿垃圾分类法,引起全网讨论。到各地因地制宜纷纷推出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再到如今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引发新一轮垃圾分类宣传热潮。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始终是一项以居民为主体,以人为本的工作。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就是一种低碳生活新时候。经过几年的工作,浙江省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各地也纷纷提出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如台州市与高校合作推出“拉风学院”,成为全国第一个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为垃圾分类工作的专业性和创新型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无独有偶,在绍兴市上虞区,当地区分类办、区综合执法局与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学与艺术学院联合组建的绍兴市上虞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研究院,集“产、学、研、用”于一体,拉开了垃圾分类工作高校科研化、全民普及化、治理综合化的新序幕。
但是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是能时不时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垃圾分类工作由于其涵盖的范围广、工作细节多、工作变数大等原因,只要一处细节处置不当便往往能形成舆情风险。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居民对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和利用工作的紧迫性认知不足,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不到位,往往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存在误解。例如,部分地区在开展清运工作时不到位,存在混收混运情况;或者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开展情况,误认为是同一辆清运车将不同垃圾都一次性运走……在几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下,居民们往往会产生“我们辛辛苦苦分好,结果政府在清运时都是混收混运的,我们分类没有意义。”的错误认知,大大影响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进程。
部分地区在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往往也存在工作不够细致,只求媒体宣传好看不求工作实际便民,只求完成指标不求情况,在推进诸如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小区建设工作时,未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也未进行科学谋划,还未考虑居民实际生活习惯和居住情况,随意撤销小区内垃圾桶,随意设置小区内垃圾投放点。导致有的垃圾投放点远离居民常年闲置吃灰;有的垃圾投放点直接设置在居民家门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更有甚者,建好了垃圾投放点,但全部关闭未使用,降低维护成本。以上种种都成为严重阻碍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落实的阻力,严重的还会因此降低政府公信力。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作,始终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同时也需要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在开展工作的工程中,应始终怀有“以人为本”的信念,不以指标论英雄,要以为民服务为动力。例如绍兴市上虞区以供销社为主体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将以前各地流窜的“收破烂大军”、“城市拾荒者”收编,让他们成为正式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人员,并进行规范的职业培训,一方面解决了这类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规范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秩序。同时,以供销社为主体,还能让其发挥国企的社会责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价格,让利于民。
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节约实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着力以人为本,只有真正为民服务、以居民所需所想出发,才能真正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作者:余佳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