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府山街道东街638号房子后面有块空地,早些年改造成停车场。最近,房子里的住户和商户争夺车位使用权,两方都在入口处设置了一个道闸,导致停车很不方便,为此报警已不下10次。(5月25日《绍兴晚报》)
“报警已不下10次”,这样看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那么引发问题的根源在哪?归根到底是没有找到双方诉求的平衡点。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宗地内的公共场所应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双方都有权停车,不是依照“先下手为强”的野蛮法则,更不是谁划的车位就成了谁的私有财产。
“僧多粥少”的现实,使得抢车位成了如同“抢椅子”一样的游戏:车位的数量是确定的,你停了别人就没法停了,或者说别人停了你也就没得停了,到最后总要有人没“位子”。这时候,如果想要靠道闸“作弊”来保证自己的停车位,只能是进一步激发矛盾,最终于事无补。为了防止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和场面,一方面可以内部挖潜,合理设置,进一步论证增设停车位的可能性,以及通过科学管理提高车位的周转率,让现有车位发挥更大的功效;另一方面可以向外求助,比如从附近弄堂找寻停车位,或者停到专业停车场去。笔者以为,最终还是要由街道和社区出面协调,通过摸排调查,甚至可以通过大数据的帮助,尽可能保证人人车有其位,到时业主就不用为了车位寻来觅去徒增烦恼。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霸占,更不能简单地依靠道闸来解决停车问题。各级各部门只有抱着“民生无小事”“有事好商量”的念头,多在精细化管理上下些功夫,才能找到推动工作的可行性方案。
作者:徐振宇 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