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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监督”推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2020-04-03 15:21

来源:绍兴网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并强化监督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实现新时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敢于监督是前提,善于监督是关键,有效监督是目的,三者统筹联动,才能增强质效。

首先要敢于监督。敢于监督、敢于亮剑是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职责要求,体现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无比热爱,体现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和担当精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唱黑脸”,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查实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相反,如果没有敢于监督的思想和理念,工作中怕得罪人,患得患失、缩手缩脚,肯定做不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其次要善于监督。不善于监督,就会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了问题不知道怎么办,空有满腔热忱也做不好派驻监督工作。要善于监督,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牵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善于发现问题,严肃提出监督建议。要善于监督,必须提高履职能力,培养善于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聚焦被监督单位项目审批规划、财政资金发放、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选人用人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着力发现问题。要善于监督,必须借势借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紧密联系,利用委机关的信息、资源和手段开展工作;与巡察工作紧密配合,及时向巡察组提供有关信息,认真核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加强协调,互相通报重要情况,形成协同协作工作格局。

最后要有效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目的所在。实现有效监督,就要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在综合运用参加重要会议、受理信访举报、开展舆情监控、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等监督措施的基础上,加强运用立项监督、驻点监督、“体验式”监督和“不打招呼”暗访检查等措施,主动出击,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严肃性、实效性。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消零”列为刚性考核指标,倒逼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有效开展主动监督。要从“放水养鱼”向“抓早抓小”转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不放任自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及早处理。要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监察权,依法开展监察监督,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法律约束。要从“蜻蜓点水”向“深挖细查”转变,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研判,从盘根错节中发现问题,从蛛丝马迹中挖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

(作者单位 柯桥区纪委区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作者:魏明悦 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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