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让惩戒成为教育一部分

2019-12-02 15:0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对学生进行点名批评、限制外出集体活动、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等教育惩戒。

教不严,师之惰。作为老师谁都想成为那个“严师”,因缺乏教育管教权的老师很难教出好学生,但这个分寸把握不好的话,也难起到教育效果。具体来说有这几种情况:一是老师可能会不愿意管,担心弄巧成拙,让教育惩戒被解读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二是老师愿意管,但不知道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最终还是管不了;三是老师真的去管了,结果事与愿违,不但学生不接受,有时还要遭到家长的反对,甚至报复打击。

电影《少年的你》直观地反映了当下教育现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无拘无束也是对孩子的伤害。作为未成年人,自律功夫还远远没有到家,犯错以后,老师给予适当的惩戒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正常的教学管理。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很有必要,告诉学生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五年级学生,以及五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定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职员工可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另外,实施惩戒教育,家长不能缺席。对一些家长来说,需要改变对孩子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行为教育的重视。

正像一首歌中所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在目前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于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有必要让老师掌握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知晓“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徐振宇编辑:雷彦平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