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法院发布了家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只有一位当事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多来,不仅为遭受家暴的弱势群体提供了保护,更让遭受家暴的群体有法可依,曾被网友称为史上反家暴最强“保护伞”,这也标志着反家庭暴力成为了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不过,很多时候,由于家暴问题一直被当成家事和私事看待,很多家庭弱势群体在遭遇家暴后往往忍气吞声,不敢也羞于声张,导致其难以被纳入反家暴法“保护伞”。
事实上,尽管有关部门对家暴问题的干预一直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清官难断家务事。据各地媒体报道,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各地派出所开具出了不少家暴告诫书。一方面,这让人看到反家暴法实施的积极效果;但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反家暴的任重道远。
反对家庭暴力,一方面需要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对家庭暴力说“不”;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不仅要重立法,更要强普法。相关部门要从宣传和教育上入手,让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老人、儿童打消种种顾虑,杜绝因囿于家丑不可外扬的保守思想而忍气吞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深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民情,主动为弱势妇女、老人、儿童做主。
作者:刘云海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