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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振兴“大运河风景线”正当其时

2019-10-14 09: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日前,《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获得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有了法律保障。

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已有五年,这五年来大运河沿线城市都在做足做深保护文章,若论力度之大与保护之全,“绍兴条例”值得一提。绍兴对大运河的重视是必然更是必须的。大运河绍兴段全长101.4公里,列入世界遗产的河道有77.6公里,遗产核心区面积819.88公顷,历史文化价值不言而喻,古纤道、八字桥、八字桥历史街区更是运河上的文化明珠。

大运河绍兴段因其长,尤显保护的重要性,但又因其长,易造成保护的顾此失彼。多年来,我市的大运河保护只能零打碎敲地进行,无法形成系统性与持续性,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立法欠缺,标准不明。如今《条例》出台,使大运河保护有法可依,也使“大运河风景线”的激活与振兴提上了议事日程。

大运河是古代的黄金水道,现如今其水运功能已经式微,更多时候是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存在。所以,大运河如何在保护中做到历久弥新,是一道值得一解的现实之题,通过功能调整重塑“活的运河”,远比单纯的文化保护来得更为重要。令人欣慰的是,《条例》看到了大运河的文化价值,在水运功能转化为休闲功能的引导上,颇有建设性规范,对保护与利用、共建与共享、文化与旅游、遗产与活化等关系进行了辩证统一,使大运河保护有了更高的站位。

依法保护大运河,建设“大运河风景线”,打造运河经济带与文化带,将沿河风景串珠成链,这完全具有可行性,因为大运河最精华部分就在古城核心区域,与老城区相伴相生,又与书圣故里、阳明故里等历史文化街区融为一体,极具文化旅游的开发价值,极具江南水街风情的重塑价值。

大运河要保护,更要利用,要守旧,更要活化。《条例》无疑是开明而睿智的,在共享方面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与开放度,除了政府层面在运河沿线加大文体生活等的硬件投入外,还明确了公众层面的资源共享利好,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开发、推广运河特色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建立与运河文化相关的专题博物馆、展览馆和体验区,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商贸、旅游等产业协调发展。旅游休闲的功能定位,古城景观的创新塑造,产业价值的重新体现,必能使运河文化焕发新的活力。

绍兴作为全国著名水城,不仅仅河道纵横水路繁多,而且河道与城市、与生活、与文化血脉相连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人类活动的参与,河道再美也终究是死水一潭。所以,要重振水城声誉,必须将大运河激活,让八字桥不再孤独,让古纤道不再失落,恢复更多的水城门,打通古老的黄金水道,使古桥、古道、古迹和古城生活区有机融合到旅游休闲产业中去。

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我们要做的不止是树碑立传与纪念,更要开发、共享、激活、重塑。

要重振水乡声誉,必须将大运河激活,让八字桥不再孤独,让古纤道不再失落,恢复更多的水城门,打通古老的黄金水道,使古桥、古道、古迹和古城生活区有机融合到旅游休闲产业中去

作者:苏小坡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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