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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介入“限塑”值得期待

2019-09-03 17:30

来源:绍兴日报

“限塑令”出台超过11年了,但收效不好,“我行我塑”的顽习依然,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的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问题更加突出。为此,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启动浙江省首例“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向执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整治。

“限塑”效果不好,原因很简单:一是习惯使然;二是使用方便;三是利益所在,生产商和经销商要追求利润,不可能主动减产,因为成本较高也不愿意生产降解型塑料袋,宁愿生产普通塑料袋;四是监管困难,塑料袋已渗透到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强大的监管力量,也监管不过来;五是面临新的难题,随着“互联网+”兴起的快递业和外卖业,塑料袋的使用更加普遍,按照每个订单平均使用两个餐盒估算,目前国内互联网订餐平台一天使用的塑料餐盒约4000万个,快递行业一年需要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封箱胶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与别的政令不同,这是一则有限的禁令,名谓“限塑令”,而不是“禁塑令”。“限”到什么程度?“限”至什么范围?突破这个“限”后会受怎样的处罚?这为监管执法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和弹性,在增加监管执法难度的同时,也为监管执法部门的懒政提供了条件。而且,国人早已习惯了一刀切式的禁令,人们的环保意识尚未达到自觉自愿遵守“限塑令”的高度。

在此背景下,由检察机关介入“限塑令”的执行专项检察监督,不失为一项颇具震慑力的执法行动。其震慑力不仅体现在农贸市场的商贩上,还体现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政府上。在调查了60余家农贸市场后,诸暨检方发现问题严重,遂向该市乡镇(街道)和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限塑令”宣传力度,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使“限塑令”的执行落实到位。同时,建议对市场内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袋的来源进行调查,从源头上保障塑料袋的质量安全。

震慑效果也立马显现:接到检方发布的诉前检察建议后,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协调各镇街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收缴了6000多只不合规塑料袋,对一家违规生产塑料袋的厂家进行立案查处。

诸暨检方称,这次启动“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是一项新探索,实践证明,探索是成功的,不妨予以推广。

作者:王学进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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