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在试点基础上,市政府出台《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区二环以内的49条主要河道采取“河长制”管理模式,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
● 2013年,管理模式升级,其中的35条市区河道由35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在市领导的带头示范下,基层河长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包干治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 2013年,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决策部署,绍兴市成立水城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管理工作由此扩面——从市区河道延伸到全市各地所有河道,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 2016年8月1日,我市正式启用“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全市5000多名各级河长实现了电子化巡河。
● 2017年3月,下发《关于在全市小微水体设立河长的通知》,共设立各类小微水体塘长、池长、溇长、库长1920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组织体系。
● 2017年4月,市、县两级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与“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落实本地区的“河长制”工作。
● 2017年5月,市河长办编制出台了《绍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绍兴市各级河长除了巡河、协调等工作,今后还将承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大方面相关任务。
● 2017年6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交流会议在绍召开,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 2017年7月,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市3300多个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32位市领导按照治理难易程度分别认领一个重点湖(库)的湖长,县、乡、村级湖长同步配套,全市共设立各级湖长3799名,实现湖(库)长制全覆盖。
● 2017年12月5日,由水利部文明办、水利部河长办等主办的“关爱山川河流·保护城市水体”志愿服务暨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绍举行,我市发布了全国首张“湖长地图”。
● 2018年5月,制定出台《绍兴市河(湖)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河(湖)长日常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五大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两级治水办(河长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湖长制”工作,把“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的督察考核内容。
作者: 编辑:施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