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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4万元!浙D车主快去申领

2025-12-15 07:11

来源:

近日绍兴市召开

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

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

政策新闻发布会

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车主

最高可获得14万元的奖励

一起来看

↓↓↓

奖励对象

本次奖励对象为2025年8月1日(不含)前在绍兴市注册且在《实施细则》规定时限内在绍兴市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和燃气货车,不包括汽油货车、微轻型汽车、场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专项作业车、载客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

奖励类型与标准

一、仅提前淘汰的可享受提前淘汰奖励。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金额按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等条件分类分档确定,提前淘汰奖励1—4.5万元不等。

二、提前淘汰并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可享受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4.5万—14万万元不等。

特别提醒大家,新购置车辆所有人与淘汰车辆登记所有人要保持一致。

同时,说明以下几种不予奖励的情形:

1.2025年8月1日(含)后,从市外转入绍兴市或变更为非营运性质的

2.距强制报废期限不足一年(时间≤365天)的

3.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

4.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的

5.属于“两新”政策补贴范围的

6.非法或无法提供本地登记证明的

7.存在重复申报情形的

8.仅购置新能源货车的

9.新购置货车为汽油、甲醇燃料、插电式混合动力等类型的,或者为微轻型货车、专项作业车、载客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的,不享受新能源替代奖励

受理时间

自《实施细则》施行之日(即2025年11月28日)起受理,原则上至2026年7月31日(含)截止(奖励资金额度提前用完的,受理截止时间将相应提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奖励申请流程

本次奖励申请采取线下申请方式。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人)在取得相关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后,携带上述证明及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账户信息等(符合更新条件的,还需携带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前往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线下受理点按要求提交奖励申请。受理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人)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退回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车辆报废指南

办理报废手续分为个人办理和单位办理两种情况。

个人办理携带:

车主身份证(或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本、车主银行卡。

单位办理携带: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或由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车主将拟提前淘汰车辆及上述资料送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回收企业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流程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绍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

绍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信息

目前全市11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均可提供上门取车服务,车主可通过电话预约咨询享受便捷的车辆报废流程。‌‌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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