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枫桥经验”是绍兴的一张“金名片”,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传家宝”。今年以来,绍兴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总结绍兴政协“枫桥式”界别工作法履职实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学者和各区、县(市)政协围绕如何更好地把“枫桥经验”与界别工作结合起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更加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开展调查研究和交流研讨,形成了一系列互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课题成果。现将论文择优推送,供大家参阅。
“枫桥式”界别工作法
的创新发展研究
“枫桥经验”就其实质而言,是一个坚持党的群众的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坚持群众路线的特色更为凸显,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
绍兴市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积极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了一系列的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的具体经验,绍兴市政协实践的“枫桥式”界别工作法是其中典型经验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对“枫桥式”界别工作法和“知行政协·越系列”中对界别工作相关要求的内容研究,探讨如何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在政协工作领域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贯彻好、落实好。
“枫桥经验”
与群众工作方法的关系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其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产生、发展与创新三个阶段。在产生阶段,“枫桥经验”是把绝大多数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等“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经验;在发展阶段,“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在创新阶段,“枫桥经验”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型经验。
01
产生阶段“枫桥经验”与群众工作方法的关系
产生阶段的“枫桥经验”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是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生动体现了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和教育群众等工作方法在改造“四类分子”中的威力。依靠群众,是指在改造“四类分子”中,专门工作并不由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独立承担,而是充分依靠基层干部群众和治保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动员群众是指在“枫桥经验”的形成过程中,浙江省委工作队深入群众,通过引导群众敞开思想和展开辩论,最终运用说理斗争的方式对列为重点对象的“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教育群众是指对下列三类人员的教育:涉及到统一普通群众的思想;涉及如何看待“四类分子”亲属;涉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的改造(改造好后的群众)。“枫桥经验”是新中国政法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必然产物,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这一特色主要体现为,专门工作并不简单依赖于专门机关开展,而是充分运用群众工作方法,努力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般与个别相结合,以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管理。
02
发展阶段“枫桥经验”与群众工作方法的关系
推广阶段“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工作方法,首先体现为专与群结合的方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第一个层次上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明确各行政机构的职责,这在本质上属于科层制建设的一部分,这是“专”的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第二个层次上是行政力量的临时重组,各行政人员除负有机构职责外,还负有“兼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职责这具有反科层制的特征,这是“群”的职能。“专”与“群”的职能与工作方法融合在同样的主体,即政法综治部门工作人员身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工作方法,其次体现为群防群治的方法。群防群治就是依靠和发动群众来进行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活动。群防群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治安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工作方法,最后体现为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如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要求:“下功夫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明确规定“要有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的防范措施”。200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再次要求:“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03
创新阶段“枫桥经验”与群众工作方法的关系
创新阶段“枫桥经验”即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其工作方法主要运用“共建共治共享”。“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一切依靠群众,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的群众路线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共建共治共享”群众工作方法,主要体现为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主体结构,发挥其合作共治的整体功能。党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法宝。基层治理四平台是政府负责的主要体现。协商驿站则是加大基层民主协商探索的好举措。大力培育、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完善,体现了社会协同。“问议办评合力监督”制度是公众参与的好做法,具体指对于“事项内容”即“村民合理诉求、群众实际困难、村级财务管理、班子任期承诺、干部公道办事、……”,实行“定期问事”即“村民申请、受理登记、分析研究、公开内容”;“开放议事”即“定期议事、听取意见、释疑解惑、承诺办事”;“规范办事”即“认真会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落实办理”;“民主评事”即“一事一档、按照通报、民主评议、务求实效”。法治保障则有一系列的表现形式,如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月的法治讲座甚至连调解也出现了调解法治化的现象。科技支撑的表现主要有推动“枫桥经验”由“线下”向“线上”转型升级、建设智慧党建管理平台、探索“大数据+人民调解”新机制等。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群众工作方法的实践:
以绍兴市政协
“枫桥式”界别工作法为例
“枫桥式”界别工作法是绍兴市政协在界别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推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加强和改进政协界别工作相结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了政协的智慧与力量。从群众工作方法的视角考察,其主要有如下做法。
01
具体做法
“枫桥式”界别工作法的核心内容是“及时协商、参与治理、服务基层”,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更好发挥界别组织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切实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委员履职向基层拓展、思想政治引领向基层发力,助力助推基层做实做好化解矛盾、团结人心的工作。在实施“枫桥式”界别工作法过程中,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上积极探索。
1.加强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有机联系。“枫桥经验”的核心灵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政协委员产生于各界别,在“枫桥式”界别工作法中,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加强与所联系的界别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人民政协为人民体现和落实到界别工作中。委员在联系界别群众的过程中,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注重收集与反映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关键小事”。走好新时代网络群众路线,通过互联网倾听民情民意、收集想法建议,主动多做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凝聚人心的工作。
2.多元参与,团结包容。新时代“枫桥经验”适应主体多元多样新趋势,彰显整体协同的治理理念。“枫桥式”界别工作法要坚持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探索实践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在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履职活动过程中,注意扩大团结面、增加包容性,把不同界别的不同意见,通过界别这个渠道,有序理性地表达和反映。在协商过程中坚持协商主体多元性,多邀请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群众一起参与,把发言、提问、回应、讨论作为重要环节,通过充分协商收集各方诉求、增进了解共识,发挥好界别工作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积极作用。
3.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致力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枫桥式”界别工作法要坚持“动口建言”与“动手做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界别委员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政协关于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的意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温度的集体“服务为民”活动。集体“服务为民”活动坚持务实有为,不搞形式主义,可与市县政协统一组织的“六送下乡”等活动结合衔接,让群众实实在在受益。加大对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关注支持,积极组织委员参加“民生协商议事·有事好商量”活动。在联系界别群众时有重点了解现实需求,积极提供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线索。
4.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建立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制定《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办法》《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办法》,形成“4+X”履职作业清单,引导委员注重收集与反映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关键小事”,多做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助解难题、凝聚人心的工作。
5.结合专长,探索创新。持续建强界别履职平台载体,做优委员会客厅“4+X”文章,深耕界别特色和委员专业所长,深化“一厅一品”建设;推动委员工作室覆盖所有界别,创新制定委员工作室“服务八法”。协同市检察院打造“公益越监督”品牌,发挥界别专业优势助力公益保护。
6.强化引领,凝聚共识。通过界别履职活动和委员会客厅、委员工作室、“知行·越青夜校”等平台载体,发挥委员优势特长,及时向社会各界阐释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时了解界别群众思想动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坚定信心等工作,引领广大界别群众学理论、强思想、重践行。
7.形成闭环,提质增效。对提案、社情民意、情况反映等协商成果的落实情况,通过民主监督、视察、调研等进行跟踪问效。每年以主席会议的形式,专题听取年度政府口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课题协商意见及社情民意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切实打造“发现问题、多方协商、提交建议、跟踪反馈、持续跟进”的界别履职闭环。
8.委员之家,越联越亲。在绍兴市政协2025年印发的《关于推进“知行政协·越系列”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重要指示要求,带着责任和感情把谈心交流、联谊交友工作做深入,推进政协组织与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与界别群众亲如一家。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带头推进联系联络、团结合作,共同把政协打造成为“委员之家、民主之家、团结之家”。
02
实际成效
“枫桥式”界别工作法推动政协委员“从界别中来、到界别中去”,进一步延伸界别协商到基层,有效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助推基层治理效能,让群众真切感受“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人民政协报》专文介绍“枫桥式”界别工作法。
一是进一步提升协商质效。通过多方主体参与、各方资源整合,不断扩大基层协商的群众参与度、覆盖面。今年,全市民生议事堂、协商驿站共开展专题协商活动216场,参加委员1764人次,参与群众1536人次,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助解了基层治理中的许多难点、堵点。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实效。政协委员的界别意识持续强化,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协委员联系、服务、团结、引导界别群众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今年,共开展服务为民活动665场,服务界别群众50189人次,打造形成了“百场宣讲”进村社、“法润直播”、“共享法庭”、“乡理乡亲”等一系列特色履职服务品牌。
三是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热情。通过经常、深入、持久地教育引导,持续激发委员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和履职热情。2023年,委员年度履职考评平均分达93.2,连续三年呈上升趋势。在开展“六送下乡”活动、助力“知行·越青夜校”建设等履职实践中,委员主动献策、踊跃参加,充分展现出争当高质量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先行者的奋进姿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群众工作方法的启示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政协工作领域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贯彻好有重要的启示,尤其对推进政协界别工作有着更为直接的重要启示。在此,笔者对前两者进行简要论述,对后者进行详细论述。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启示用一句话总结就是,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层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对政协工作领域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贯彻好的启示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诉求。维护群众利益。要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搭建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要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沟通合作。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矛盾调解。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探索工作新机制。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对推进政协界别工作的启示主要表现为:
01
以“为民导向”锚定界别工作初心,把准群众需求“风向标”
坚持问题导向下沉一线。借鉴“枫桥经验”中“走村入户察民情”的做法,推动界别委员走出机关,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通过“蹲点调研”“民情恳谈会”等方式,直接倾听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诉求,将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界别协商、提案的源头活水。
建立群众需求“闭环响应”机制。例如,通过界别联络站收集群众意见后,及时组织委员分析研判,形成协商议题或监督事项,再将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呼声有回应、问题解决有跟踪”,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02
以“多元参与”创新群众工作路径,搭建协商共治“连心桥”
打破壁垒,让群众走进政协协商场域。改变传统“闭门协商”模式,邀请界别群众代表参与界别专题协商会、调研座谈会,甚至在社区、企业设立“界别微协商”阵地,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如组织工会界别委员与职工代表共商劳动权益保障,让协商成果更贴合实际需求。
整合资源,构建“界别+群众”协同网络。参考“枫桥经验”中“群防群治”的做法,联合界别内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乡贤力量,组建“界别志愿服务队”“矛盾调解小组”等,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界别专业优势。例如,法律界别委员可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调解邻里纠纷,将界别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03
以“精准服务”提升群众工作实效,当好民生福祉“贴心人”
分类施策解决群众问题。针对不同界别联系的群众群体(如文艺界别联系文化工作者、农业界别联系农民群体),建立“界别群众需求台账”,实行“一问题一方案”。如教育界别可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专项调研,形成政策建议报送相关部门,推动问题精准解决。
用“小切口”做好“大文章”。避免工作“大而全”,从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入手,如通过界别提案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解决社区垃圾分类难等具体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协工作的“温度”,增强对政协界别的认同感。
04
以“情感联结”深化群众工作根基,架起民意传递“高速路”
常态化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要求界别委员定期走访本界别群众,建立“委员联系群众档案”,记录群众家庭情况、意见建议,通过节日慰问、日常谈心等方式增进情感交流,让群众愿意说真话、道实情。
善用新媒体拓宽联系渠道。借助短视频平台、社区微信群等线上载体,开设“界别委员在线答疑”“民生话题微讨论”等栏目,打破时空限制,让更多群众便捷参与界别互动,扩大民意收集覆盖面。
05
以“群众评价”检验工作成效,树牢为民服务“风向标”
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将界别工作成效交由群众“打分”,如在界别协商成果公示时附带“群众评价表”,或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倒逼界别工作提质增效。
从群众智慧中汲取改进动力。鼓励群众对界别工作提出建议,例如在界别联络站设立“金点子”信箱,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表彰,形成“群众参与—工作改进—群众受益”的良性循环。
总之,“枫桥式”界别工作法的群众工作逻辑,本质是将政协界别的“桥梁纽带”作用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能力。通过扎根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既能让政协界别更好地收集民意、凝聚共识,也能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到协商的价值,从而推动政协界别工作从“行政化履职”向“社会化参与”转变,为国家治理体系注入更多“群众力量”。
供稿:尹华广
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博士
作者: 编辑:邹俊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