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俞汉军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在高速公路逆行不仅将自身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还严重威胁其他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刘某对其一时糊涂做出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
最终,刘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绍兴交警借此事件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随意停车、倒车、逆行等行为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出行前务必提前规划路线,检查车辆油量、车况;行驶中要集中注意力观察指路标志,一旦错过出口或服务区,必须“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再调整路线,绝对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采取倒车、逆行等危险方式纠错。切莫因一时侥幸,铸成大错,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