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房子能变新,还能加电梯?期待‘原拆原建’!”近日,我市《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老旧小区可自主申请原拆原建”的消息一出,让不少老旧小区的居民既盼又愁。
征求意见稿写明,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早、采用预制楼板建造、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配套设施差的多层住宅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群众意愿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进行自主更新的,纳入试点范围。
今年,上虞区已将半山小区西侧区块、文化新村东南区块作为首批自主更新试点,这让很多居民看到了“焕新”希望。而越城区长城教苑、新娄畈等小区也已启动了意愿调查,不少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其中,长城教苑小区第一轮民意调查支持率高达95%。“我是支持的,小区年代久、设施旧了,能‘原拆原建’当然好。但小区里也有人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折腾不起。”长城教苑小区一业主说。
“重建后‘得房率’会不会更高?”家住越城区城南的金先生提出关于居住空间的问题,也是不少市民关心的。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给出“松绑”信号,如增设的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还能适当对业主新增户型面积给予容积率奖励。此外,适当增加住宅的建筑面积和套数,意味着停车难、配套缺等问题有望通过空间优化解决。
记者在意见稿上看到,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组织实施可按“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等程序和要求推进,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业主可委托业主委员会或依法成立住宅更新委员会牵头推进。对此,不少居民担心,方案需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后公示,这关会不会好过?“有些小区想加装电梯都难统一,几百户的小区拆除重建会不会更麻烦?”本地网友“江南无悔”说。
资金哪里来,也是绕不开的坎。尽管意见征求稿提出了资金支持等政策保障,如按原小区楼梯单元数量,参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标准给予补助;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并允许其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免收(征)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但部分居民的担忧也很现实:“就算有补贴,这一大笔钱摊下来还是有点吃力。”
在采访中,大部分居民都认可“原拆原建”的价值,但“全员表决”“资金分摊”等问题也成了不少人的顾虑。目前该实施意见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居民们期待这场老旧小区的“焕新试验”以及后续细则能尽早落地。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见习记者 马冰雪 编辑:姜京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