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业主将继续追责 此类事件如何“避坑”?

2025-10-23 21:27

来源:

10月20日,单先生和涉事房产中介双方前往越城区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调解。中介称“这个事情我给你道歉”,但单先生认为道歉缺乏诚意。

“我将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先生说,该房产中介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还涉嫌侵权,他会坚持通过正规途径追责,也希望以此事提醒其他业主,委托房产中介进行房产交易时要处处留心。

针对此类纠纷,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此房屋介绍视频如用于商业宣传用途,会构成侵犯隐私权,同时房产中介擅自修改房屋挂牌价并发布虚假短视频的行为,也违反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可能构成对交易当事人(卖方、买方)的民事侵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构成侵权,房产中介应当向业主道歉、消除影响等。

业内人士提醒,业主委托房产中介看房时,最好事先约定“是否允许拍摄”“价格发布规范”等内容并留存证据,避免口头承诺。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