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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吓人,绍兴一男子醉驾撞上隔离栏!警方通报

2025-10-21 15:46

来源:

回家的路

本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结果因为酒后驾驶

变得匆匆忙忙、连滚带爬

“这里离我家很近了!”

“喝不多,我很清醒!”

“叫不到代驾……”

这些统统不是酒驾的理由!

对于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绍兴交警始终保持

“零容忍”的态度

案例一

近日,马鞍街道江滨路聚兴化纤路口,周某酒后驾驶小汽车与道路中央的绿化隔离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周某并无大碍。面对民警询问,周某对酒后驾驶供认不讳,回忆事发的经过,他说自己开着车酒精上头,意识逐渐模糊,一度断片。

经酒精检测,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87.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近日,绍兴交警在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和畅堂口以南50米处执勤时,发现了当事人凌某驾驶号牌为浙DD**292的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测值:35毫克/100毫升,标准值:20毫克/100毫升)。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凌某实施处罚。

案例三

近日,绍兴交警在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长城路口执勤时,发现了当事人王某驾驶号牌为浙DDK**17的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测值:64.9毫克/100毫升,标准值:20毫克/100毫升)。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王某实施处罚。



案例四

近日,柯海公路新机线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交通事故,被撞货车司机在与肇事司机争执过程中发现对方言语不清,且浑身酒味。

该驾驶员自称,自己凌晨下班后,贪图凉快喝了不少啤酒,然后驾车上路,不料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酒精检测,该名驾驶员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9.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近日,张某驾驶浙DD***0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上虞区虞舜大道五星西路路口时,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上虞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未来城中队交警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气。

经交警询问,张某承认自己在中午的时候喝了半斤多黄酒,自以为酒醒得差不多了,下午4时许便心存侥幸开车出门了。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张某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张某实施处罚。

酒后驾驶处罚最新标准

饮酒驾驶

20mg/100ml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80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80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拒绝酒驾,酒驾危害性酒驾危害

01反应迟缓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0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觉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心理状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绍兴交警提醒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司机切勿心存侥幸

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

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交警)

作者: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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