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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审判会”

2025-10-1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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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审判!”“审判长”严肃地说。

“原告,姓名!”“审判长”(妈妈)慢条斯理地说。“我,陈晗!”我偷偷暼了妈妈一眼,她那么严肃,我偷笑一下。

“原告,请说出为什么要告被告?”“审判长”敲着“法槌”(老妈平时用的擀面杖)。我大声地说:“我有个手表聊天群,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有一天,我推开门看见,被告鬼鬼祟祟地偷看聊天群,幸好我速度快,夺回了手表,可还是被他看见了聊天群。”我诉说着。

“什么,竟然有这事!”“审判长”似乎很生气,她扭过头,质问“被告”:“被告,这事是真的吗?”“被告”支支吾吾地说:“我……”“被告,我再问你,这是真的吗?”“被告”斜了我一眼:“是看了,不过把她养那么大,看一下都不行吗?”

“停!现在开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删除、毁弃未成年人的私人物品,另外,本审判长提出条件,一、被告必须立刻停止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二、处罚被告扫一个月的厕所。审判结束!”

奶奶笑容满面地走到我面前,爸爸趁机点了点我的额头,装出一副哭丧的脸说:“你这孩子,每次倒霉的都是我,你把我坑惨了!”

(嵊州市逸夫小学五〈5〉班 陈晗 指导老师 张红君)

(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邹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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