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效不追责”协议就不能退费了吗?
来自热线88643111:“我妻子在绍兴越城脸博士医疗门诊部消费了5万元做医美项目,但是效果不理想,脸还‘肿’了。”近日,市民章先生给晚报打来电话。
记者核实:章先生告诉记者,2023年2月,他的妻子李女士在朋友介绍下在脸博士做医美项目,两年多来,医美效果不佳,还被强制消费,对方也没有提供消费明细账单。
“一开始感觉还不错,2024年,他们给我推荐了‘面部微笑针’项目。但是注射半个月后,面部就出现红肿、痛、痒等情况。”李女士说,她反映后,脸博士为她提供“挂盐水”的消肿方案。“挂盐水”后效果仍不佳,脸博士又为她补打了玻尿酸,但要求签署“补打无效不追究责任”的协议。“因为信任他们,我就签了。”李女士说。而在后续消费中,在她明确拒绝填充类医美项目后,机构仍强力推荐并为其注射填充类胶原。“我的眼部现在还时不时会肿胀。”李女士说。
李女士提出诉求:“我希望退还那笔填充类医美项目的费用。我还有一笔2000元左右的项目没有消费,这笔费用也要退还。”除此之外,她还希望获得自己这两年所有消费的明细账单。
记者陪同李女士一同前往位于越城区城南街道的脸博士医疗门诊部。针对李女士的退费诉求,门诊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当时双方是经过明确沟通后才确定的方案,李女士在治疗前也签署了相关治疗知情同意书。至于那笔未使用的费用,剩余金额已经退还给李女士了。
针对李女士认为效果不佳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若后续出现因医美导致的不良反应,李女士在提供相应证明后,院方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李女士所需的每一笔消费明细,将在一个月内整理并给出。
对于李女士认为的强制消费行为,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的俞彬彬律师指出,若能证明医美机构未经李女士同意就注射了填充剂、要求她签署“补打后不追责”这种不公平条款,那么这些行为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越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已收到章先生的投诉举报。该负责人表示,13日,执法队前往现场对脸博士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该店具备医疗资质。同时,执法队还抽查了部分诊室医生和护士的资质,确认他们均持证上岗。目前,章先生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