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对适应范围和定义、职责分工、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保障监督等作出了规定。
什么是名人文化资源?《条例》对此做了概念界定,即与本市历代以及当代名人的工作、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包括故居、旧居、旧址、遗址、代表性建筑、纪念设施或场所等。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条款的设定,主要考量是要体现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利用并重。“比如在保护方面,《条例》细化了保护责任人及其责任,规定名人文化资源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并明确了不同权属情况下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责任人及其履行的六项责任。”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名人文化资源,保护是第一要务,《条例》就此做了不少权责明晰的刚性约束。如对于违反规定,污损、侵占、破坏或者扭曲、丑化、亵渎名人文化资源等行为,明确了相应处置措施。
在合理利用方面,《条例》从理论研究、宣传推介、旅游开发、文化创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如提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开发名人文化资源旅游线路、经典景区,培育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品牌。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开发,推出具有名人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提升名人文化资源旅游内涵和影响力。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掘研究和利用好本地名人文化,有助于提升城市美誉度、促进名人文化的传播。
作者: 编辑:夏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