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共庆双节。10月1日至3日每晚8:00-8:15在城市广场区域3场2000架无人机灯光秀活动即将震撼登场。
下附现场无人机禁飞区域
为确保现场安全
无人机禁飞公告如下
关于城市广场无人机灯光秀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年10月1日-10月3日,绍兴越城区在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龙山校区及周边区域进行无人机灯光秀表演,为保障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10月1日-10月3日18时至21时,在城市广场周边范围500米区域内进行临时空中管制。
二、禁飞无人机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指定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作者: 编辑:周琦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