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
绍兴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最新提醒告诫函
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市场价格行为,优化诸暨市消费环境,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市场监管部门就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线下或线上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月饼、高端酒水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合理制定价格,自觉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不得出现“天价月饼(酒水)”等类似价格违法行为。
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出现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餐饮、洗车、停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经营者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发生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
宾馆住宿和文娱演出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借助各种演艺活动时机哄抬物价。
粮油等副食品民生商品和药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节日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规范和引导,督促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合力营造价格秩序稳定、营商环境优良的市场环境。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作者: 编辑:倪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