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
绍兴市越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缴费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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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确定2026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2026年度越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开始。
01 筹资标准
18周岁以上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每人每年2015元,其中个人缴纳678元(包含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各级财政补贴1337元;
18周岁以下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的)每人每年1925元,其中个人缴纳648元(包含大病保险),各级财政补贴1277元。
02 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9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若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月起的第四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03 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2)持有本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
(5)与本市居民结婚或本市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04 参保方式
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线上办理;或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温馨提醒:18周岁以下参保群众在“浙里医保”上的城乡居民参保类型选择居民(未成年)。
注:18周岁以下是指200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05 缴费方式线上缴费渠道
1. 微信缴费。在微信聊天界面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微信扫描下图,直接进入社保费缴纳系统),点击“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后,可以办理社保费缴费、银行缴费协议签约等业务。
2. 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或扫描下图,直接进入社保费缴纳系统),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支付宝可以实现我为自己缴、我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缴费证明办理等功能。
3. 浙里办缴费。在浙里办APP搜索“社保费缴纳”,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
特别提醒:已绑定家庭共济的授权人给被授权人通过支付宝、微信或浙里办缴费时,支付方式可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模块,使用医保历年个账进行缴费。
4. 指定商业银行缴费。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社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自动从账户中扣除。此外,缴费人也可直接到相应银行柜台进行现金缴费。
5. 税务大厅窗口缴费。缴费人还可以携带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办理。
06 缴费注意事项
1. 银行代扣代缴失败原因:从往年缴费情况看,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但不能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银行代扣代缴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有下列情形:
(1)未与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关联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2)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因升级第三代市民卡并注销老卡、遗失等原因换卡后,未重新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3)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如因短信欠费补扣等原因);
(4)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账户冻结(如因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自开户之日或最后一次使用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等原因);
(5)签订银行缴费协议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与存钱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不一致;
(6)持有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为非越城区发放的。
2. 家庭共济代缴失败原因:
(1)代缴人与被代缴人无亲属关系或未在“浙里办APP—浙里医保”绑定好家庭共济账户;
(2)代缴人的个人医保账户历年余额不足。
3. 扫码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该人员缴费订单,请参考以下原因:
(1)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无法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状态异常。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查询—参保信息”进行查询,若非显示为“正常参保”,则可直接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行申请,或者携带申请材料至相应经办点申请办理;
(3)属于我市医疗救助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市级及以上农业劳动模范,由市医保局统一办理。
4. 银行缴费协议签订前,应开通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金融功能并存足应缴费款,建议开通银行短信功能,关注银行余额变动情况。(可签约缴费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绍兴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5.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缴费,选择所属期为2026,征收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越城区税务局,确认数据正确无误后缴费。
6. 支付宝、微信为他人缴费,每个账户每年代缴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使用家庭共济代缴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内容来源:越城区医疗保障分局)
作者: 编辑:邵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