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诸暨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范围,本院对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举报人奖励。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01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周叶娜
案号:(2024)浙0681执8779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6****7485
住址:诸暨市东和乡施坞闹桥村
执行标的额
203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2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马宪军
案号:(2015)绍诸执民字第6875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7****7816
住址:浙江省诸暨市浬浦镇马郦村
执行标的额
184002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3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楼彬
案号:(2022)浙0681执361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8****4418
住址:诸暨市暨南街道霞中村
执行标的额
1000000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俞洁
案号:(2022)浙0681执361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0****4568
住址:诸暨市浣东街道福田花园
执行标的额
100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17日前。
04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周芝琴
案号:(2024)浙0681执9228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55****458X
住址:诸暨市安华镇长林村
执行标的额
1052252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陈红专
案号:(2024)浙0681执9228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55****4773
住址:诸暨市安华镇长林村
执行标的额
1052252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陈姝殚
案号:(2024)浙0681执9228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2****4560
住址:诸暨市安华镇长林村
执行标的额
1052252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5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边余君
案号:(2023)浙0681执5573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63****4151
住址:诸暨市牌头镇下岭脚村
执行标的额
697012.07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6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许雷颖
案号:(2021)浙0681执9953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2****8539
住址:诸暨市暨南街道许村
执行标的额
541585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7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杨智钧
案号:(2013)绍诸执民字第2614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59****2752
住址:诸暨市五泄镇泄峰村
执行标的额
2200000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杨再生
案号:(2013)绍诸执民字第2614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4****2732
住址:诸暨市五泄镇泄峰村
执行标的额
220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08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榧山矿业有限公司
案号:(2020)浙0681执30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EHT5F
住所地:诸暨市赵家镇东溪村
执行标的额
125556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2日前。
全民参与 助力诚信
举报有奖
举报方式:
本院受理举报电话:
0575-87919217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无确凿财产线索的,请勿随意举报。
本院安排专人受理悬赏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其身份信息和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金领取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在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本院支付)。本院郑重声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妨害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越牛新闻综合诸暨市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周琦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