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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被家暴16次!二审今日宣判,当事人:希望改判更重

2025-09-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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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涉事男子贺某某被控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案件,二审将在四川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宣判。

9日早上,当事人谢女士告诉记者,对前夫一审被判刑11年的结果,她希望法院能改判更重的刑罚。但她也明白法院是依法判决,不管二审最终判决结果如何,眼下她最重要的是照顾好孩子,给孩子健康的生活环境。

谢女士还提到,在她遭受家暴后维权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如今她也会尽力为有相似境遇的人提供帮助,包括法律和经济上的帮助。

据此前报道,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其妻谢某某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某殴打谢某某胸腹部,致其受重伤。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贺某某的刑事责任,谢某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24年12月27日,武侯区人民法院宣判该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某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某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某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某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某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某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某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对被告人贺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贺某某当庭表示上诉。

(内容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 编辑: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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