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已依法对品康(浙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相关负责人已于2025年7月10日被执行逮捕。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未报案的相关受害人于2025年11月1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受害人不愿报案、不配合报案或逾期不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案需提供的登记材料有:1.品康“购销合同”;2.交易明细记录等。
联系人:韩警官
联系电话:0575-85596136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笛扬路与人利路交叉口(经侦大队219办公室)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2025年9月5日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胡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