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人们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知度不断增强,如能识别常见的恋爱诈骗、虚构身份诈骗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身边熟人介绍的对象也不一定是真的。近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法院审结一起“一人分饰两角”诈骗案件。
林某与王某的妹妹是“闺蜜”关系,偶然中了解到王某正以结婚为目的寻求恋爱对象。于是林某先饰演“红娘”,以帮王某介绍女朋友为由,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小号伪装成是其亲戚“小林”,将其推荐给王某认识,甚至以“红娘”的身份索要“媒人费”。随后林某饰演“新娘”,看到王某如此上心,林某也一直假装“小林”的身份与王某进行婚恋交友,但其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在林某一人分饰两角的精心“导演”下,2023年至2024年期间,林某以买车、生病住院等理由骗取王某的钱款12万余元。
阳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案发后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按协议退还部分诈骗款,取得了王某的谅解,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剩余诈骗款。
(内容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编辑:沈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