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诸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犯罪嫌疑人俞明华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请相关受害人及时报警

公 告
犯罪嫌疑人俞明华,女,1978年7月26日生,住诸暨市次坞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我局执行逮捕。
根据《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未报案的相关受害人于2025年9月30日前到经侦大队或次坞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受害人不愿报案或不配合报案的,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斯警官
联系电话:0575-87193766
特此公告
诸暨市公安局
2025年8月18日
(越牛新闻综合诸暨市公安局)
作者: 编辑:王慧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