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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孤老500万遗产继承人找到了!她将巨款这样分…

2025-08-23 10:55

来源:

前段时间,

一则上海9旬孤老去世后留下500万元遗产,

全网寻找继承人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

引发广泛关注。

孤老顾阿婆今年2月去世后,留下的大约500万元遗产无人认领,由于阿婆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配偶和子女,这笔巨额遗产骤然面临归属的悬念。

一场借助网络力量的寻人接力由此展开,如今,多日过去了,此事是否有进展,继承人有没有找到呢?

根据顾阿婆生前的自述,她是被收养的。虽然没有配偶和子女,但有一个哥哥(同样系收养)和一个姐姐(养父母亲生),且两人成婚留有子女,因此老人的遗产无法被算作无主财产,也无法被收归国有。若找不到继承人,这笔钱可能长期悬置。

如今,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顾梅娣老人的继承人——其姐姐的女儿已经找到,遗产归属尘埃落定,而顾梅娣的哥哥、姐姐在顾梅娣去世之前都已去世。

一眼认出失联7年的阿姨

全家曾苦寻不辍

顾梅娣老人外甥女顾女士说,当天看到电视新闻时,她一眼就认出了已失联7年的阿姨顾梅娣。

顾女士随后找到了普陀公证处。她表示,她的母亲和阿姨一直居住在宝山路地区,但7年前,阿姨在房子动迁后,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顾女士:“我们一直想照顾她,动迁后就到处找,可就是没消息。”顾梅娣老人的老邻居潘阿姨也证实,顾梅娣性格要强,不爱麻烦人,动迁搬家后,就没有向家人透露过新住址,她这个老邻居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身份确认!

她是合法代位继承人

为证明亲属关系,顾女士提交了父母的死亡证明、户籍信息等关键材料。公证处进一步走访派出所、老人及顾女士母亲的生前单位,最终确认:顾女士是顾梅娣的外甥女,属于合法的代位继承人。

不过,顾女士表示,其实她还有个亲姐姐,也是顾梅娣老人的外甥女。不过,姐姐在2018 年去世。对此,公证员解释,根据法律,代位继承人需在被继承人去世时仍健在,因此姐姐不属于代位继承人,她的子女也无法继承遗产。

“总归给你们一点的,不会不给的。”虽然法律上无义务,但顾女士仍主动提出从自己继承的份额中,分一部分给姐姐的两个孩子。

此外,她还决定拿出20 万元,以阿姨顾梅娣的名义捐赠给社会组织和基金会。

也许有网友会有疑问,顾梅娣老人去世时她的哥哥、姐姐都先已去世,为何他们的子女还能继承?

这是21年《民法典》生效后的继承规定↓

无人继承,遗产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找到顾阿婆的兄长和姐姐,以及兄姐的孩子,500万遗产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顾阿婆的户籍与长期居住地均在上海城区,其身份也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最终寻亲未果,遗产管理的重任将依法移交至上海当地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接手后,将启动一套标准程序:彻底清理遗产并制作详实清单,处理被继承人遗留的债权债务。

待这些法律关系厘清后,若有净遗产剩余,民政部门将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

经法院审查公告并最终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这些资产将收归国家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这些源于一位普通市民毕生积累的财富,将依法纳入国库,并定向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专家建议

中华遗嘱库继承部负责人刘鹏建议:随着少子化时代的来临,现实中常常会出现老人由侄子外甥照顾终老,按《继承法》侄子外甥并非法定继承人。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安排,当老人故去后,生后财产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而成为无主遗产。那遗产困局如何解决呢?

其实,立遗嘱,就可以避免遗憾发生。

在老龄化浪潮下,“立遗嘱”已从富人的专属逐渐成为普通公民的必修课。它不仅是对财产的理性规划,更是对生命价值的郑重告别。

其次,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普及,遗产管理人可以应对实务中频发的遗产范围不明、遗产遭隐匿转移、多继承人行动难调、债权人信息及权益难以保护等问题。

(内容来源:新闻坊、案件聚焦、中华遗嘱库)

作者: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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