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购物可10天无理由退货”。这则并非发生在本地的新闻,被包括绍兴在内的省内多个地市媒体转载,甚至在头版、首屏出现。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了。
“线下10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政策的出台,其实也不难理解。当年,网购还是新生事物、还处于弱势时,推出退货的便利机制,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让网购者不会因为网店远在天边而产生维权的担忧。时过境迁,和网店相比,现如今很多实体店反而处于劣势,如果不奋起直追、升级服务,那么其在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上的差距,可能会被网店越拉越大。
至于有没有副作用,那当然也会有。正如,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催生了不少“凑单族”,为了凑到一个金额享受优惠,而先假装下单某个或某几个商品,然后又很快把它们退货处理。线下,同样会有“钻空子”的消费者,譬如衣服先“试穿”几天,然后去退掉。但这些总体上只是“杂音”,而且可以通过相关征信制度、惩罚制度等来约束类似的行为。
说到这里就必须要给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点赞了,其在当地重点商圈、景区、市场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无疑是下了先手棋,从而为“线下10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新机制得以顺利落地保驾护航。
绍兴有句老话叫“吃亏就是便宜”,用在这件事上颇为贴切。只有真正理解了这句话,才会真正明白湖州的做法。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