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绍兴诸暨法院发布
最新执行悬赏公告
有相关线索的人举报有奖!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范围,本院对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举报人奖励。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01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金杨清
案号:(2022)浙0681执2730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69****6658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
执行标的额
1733922.2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赵小芳
案号:(2022)浙0681执2730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2****6664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石峡口村
执行标的额
1733922.2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金赵雅
案号:(2022)浙0681执2730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95****688X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
执行标的额
1733922.2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金锦成
案号:(2022)浙0681执2730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67****6655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
执行标的额
1733922.2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吕美文
案号:(2022)浙0681执2730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67****4003
住址:诸暨市同山镇边村
执行标的额
1733922.29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5日前。
02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杨华松
案号:(2024)浙0681执恢1856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8****6850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全堂村
执行标的额
1417824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宣惠利
案号:(2024)浙0681执恢1856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6****6863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全堂村
执行标的额
1417824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陶莉莉
案号:(2024)浙0681执恢1856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3****6382
住址:诸暨市店口镇桃园村
执行标的额
1417824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王飞
案号:(2024)浙0681执恢1856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4****6376
住址:诸暨市店口镇宜仁村
执行标的额
1417824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15日前。
03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王昱
案号:(2025)浙0681执2322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2000****5408
住址:诸暨市店口镇宜仁村
执行标的额
949999.8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周云贵
案号:(2025)浙0681执2322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1****6851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樊家村
执行标的额
949999.8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卢丽芳
案号:(2025)浙0681执2322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1****2069
住址:诸暨市枫桥镇樊家村
执行标的额
949999.8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陶莉莉
案号:(2025)浙0681执2322号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3****6382
住址:诸暨市店口镇桃园村
执行标的额
949999.89元及利息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王飞
案号:(2025)浙0681执2322号
身份证号码:3390111974****6376
住址:诸暨市店口镇宜仁村
执行标的额
949999.89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15日前。
04
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周光
案号:(2024)浙0681执5279号
身份证号码:3306811980****8536
住址:诸暨市暨南街道周村
执行标的额
718230.7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并依据该下落线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奖励10000元赏金;
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6日前。
举报方式:
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举报电话:0575-87919217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市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市人民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无确凿财产线索的,请勿随意举报。
市人民法院安排专人受理悬赏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其身份信息和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金领取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在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市人民法院支付)。
市人民法院郑重声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妨害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
(内容来源:诸暨法院)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