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民(1911—1942),字伯格,湖南常宁人。革命烈士。他青年时期即投身革命,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不懈奋斗。
刘民早年曾当过国民政府常宁县教育科长兼合江高级小学校长,并用祠堂公产创办储英小学,免费招收穷苦农民子弟。大革命时期,参加过当地李公井组织的农民协会。马日事变后被迫离乡。后加入第四路军总指挥刘建绪部,与该部少校参议兼政训处处长邓讱(常宁人)关系密切。
1938年春,刘民受邓讱之邀任浙江省诸暨县政府秘书。在职期间,他与当地有名的爱国“六君子”郦咸明(中共党员)、骆止正(中共党员)、王静安、黄日初、魏伯琴、余宗恺等过从甚密,常一起商讨开展抗日救亡运动等问题,并协助亲共进步县长邓讱改组县、区行政机构,任用众多共产党员和进步民主人士,积极推行“浙江省战时政治纲领”,实行“二五减租”,组织农会、妇女会、政工队、儿童团等各类团体,掀起抗日救亡高潮,使诸暨成为全省抗日先进县。6月,他被诸暨县政府委任为牌头区区长。到任后,着手整顿政纪,对属员和地方绅士的宴请一概拒绝。他常穿着草鞋,戴着斗笠,走遍各乡,发动群众抗日。当地土豪劣绅对他的行为很不满,但他无所畏惧,我行我素,严格核减豪绅地主的田租,并迫使区里14名平日鱼肉乡里的正副乡长辞职。这件事曾一度震动了全县,他亦被群众尊称为“刘青天”。
1938年冬,邓讱调任安吉县县长,刘民被邀同往。当时,安吉已经沦陷,他随邓讱在萧山县河上店成立了安吉县抗日自卫团队,招募队员300余人,邓讱任司令,刘民被委任为副司令兼大队长及县政府军事科长。其他领导人员中有大队副兼参谋长陈子平、大队政治教导员史烈青、县政府秘书陆鲁一等,均系共产党人。他们带领抗日自卫团队在安吉各地与日伪周旋。
1939年3月,刘民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身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获批为特别党员,由中共浙西特委宣传部长徐洁身直接领导。
1940年5月,党组织鉴于刘民在浙西的活动已经引起国民党当局的注意,即将他调离浙西。他又通过已任绍兴县长的邓讱的关系,到绍兴县政府任秘书兼县政工指导室主任,协助中共绍兴县工委开展工作。之后,他又先后调任平水区长、皋埠区长,发动农民开展抗日活动。
1941年绍兴沦陷前夕,刘民向中共绍属特委提出了“坚持原地斗争,开展武装抗日”的建议,并千方百计筹集经费,购买枪支。4月17日绍兴沦陷后,邓讱遇难,刘民携带县政府印章,率领部分机关人员来到平水山区临时办公。他以县政府主任秘书的名义代理县长职务,夜以继日地领导绍兴人民坚持抗日斗争。在工作中,他一面向国民党浙江省政府上报绍兴县沦陷经过及采取的应变措施;一面根据中共绍兴县工委的指示,大力开展武装斗争,并派出中共党员施竟成任皋埠区区长,将皋埠区划为抗日游击区,同时成立皋北办事处、皋埠抗日自卫队和皋北抗日自卫队,并选派中共党员担任主要负责人。这年秋末,他再次调任浙西行署任视察,又秘密担任德清县新市中共地下联络站联络员。
1942年4月,刘民奉国民党浙西行署之命,赴江北沦陷区各县视察,同时又按党组织指示,准备到德清县新市地下联络站联系工作。当他带领少数武装人员行经德清县新市公路时,突遭日军伏击。他因掩护同志撤退,身受重伤,后弹尽被俘。日寇对他百般诱降、严刑拷打都没能使他屈服,于5月5日将其杀害,时年31岁。
刘民牺牲后,浙西《民族日报》于7月30日登载了《刘民为国捐躯,各界乐助遗族》的文章,赞颂他“精神不死”。1956年7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认刘民为革命烈士。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