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商品以次充好游客有权退货退款 新版《浙江省旅游条例》来了

2025-08-02 16:57

来源:

7月3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下称《条例》)经审议通过,这是自2015年9月25日审议通过、2017年作个别修改后,该《条例》迎来的再次修订,不仅鼓励创新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服务,同时更直面当下的市场难点痛点帮助游客依法依规讨“说法”。

昨天下午,《浙江省旅游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进一步介绍和解读了《条例》的具体细则。

新修订的《条例》,在加强旅游统筹管理、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健全旅游服务体系、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例如,在旅游管理方面,明确由省级层面建立健全本省旅游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和动态更新全省统一的旅游资源库,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旅游项目开发的统筹规划和指导,避免旅游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产品供给上,要求重点促进乡村旅游、城市休闲旅游、海岛旅游、工业旅游等浙江特色旅游业态的发展,并支持“低空+旅游”“赛事+旅游”“美食+旅游”等融合业态。健全旅游服务方面,明确政府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交通综合运输体系,景区要推进包括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合理设计、建设和改造。

购物、门票、景区配套交通服务等,都是社会关注度较高、游客投诉较多的市场问题。今后,若再出现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安排购物场所,明知或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的,《条例》明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鼓励旅游经营者实行旅游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针对景区加收“小门票”的现象,《条例》要求景区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另行收费项目的内容、价格,专门规定景区内游览场所设置单项门票的,其价格应一并公示。对于设置摆渡车等“小交通”项目的景区,未来有条件的景区将在有偿交通运输服务外还会提供其他合理通行方式选择,并明示路线、路程和所需时间等信息。

据悉,《浙江省旅游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内容来源:潮新闻)

作者: 编辑:方嘉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