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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启龙任嵊州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5-07-29 19:55

来源: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名单

(2025年7月28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启龙为嵊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7月28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方艳辞去嵊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启龙代理嵊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7月28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赵启龙代理嵊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内容来源:嵊州发布)

作者: 编辑:尉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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